法规审理处
承担有关地方性审计法规、规章草案及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。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。承担机关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等工作。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,监督检查区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。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和指导。纠正或责成纠正区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,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。组织实施审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。指导全市审计法制工作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处长:李倩
电话:829386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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