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。将《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》和《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》作为通知书附件送达被审计单位;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公示“审计组纪律公示”,包括《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》和《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》,同时公布举报电话。
强化内部监督。审计组在现场审计结束离开被审计单位时,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报告“四严禁”和“八不准”的执行情况。审计机关对审计组全年执行审计纪律的情况开展全面自查,随机到被审计单位开展廉政回访等,检查核实审计组审计纪律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。
严肃处理违反纪律的行为。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视违规情节轻重,给予党纪政务处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。